2007年5月15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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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已成预防职务犯罪利器
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案件今后将成查办重点
本报记者 蔡亮 通讯员 范跃红

  本报讯  检察建议已成为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手段之一,这是记者昨天从浙江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得的信息。5年来,我省各级检察机关做好“办案的后半篇文章”,向发案单位发出了一批具有针对性的有关堵漏防范的检察建议,收效良好。
  2005年2月,温州市检察院推出了我省检察机关第一个“预防职务犯罪警戒制度”,以检察建议的形式向有关部门发送职务犯罪动向的警示。2005年6月,苍南县检察院向国土资源局发出了“红色警戒”,该局认真进行了整改,从规划、施工和验收3个关键环节入手,建立起切实可行的工程项目职务犯罪预防监督制约机制,有效遏制了腐败现象的蔓延势头。
  2005年,宁波鄞州区检察院在乡镇广播电视系统查处了7件贪污、受贿职务犯罪案件,并针对管理漏洞,及时向该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发出了检察建议。不久,该区对基层广播电视站进行了体制改革。2006年以来,镇海区检察院立案查处了自来水系统商业贿赂、贪污犯罪窝案串案6件6人,镇海区4个水厂厂长均被依法查处。检察院向4个发案水厂和该区供水管理处发出了5份检察建议,给出了不同的整改方案。
  据了解,2002年至今,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办案共向政府有关部门和发案单位发送预防检察建议2184件,极大地提高了行业预防的工作实效。
  会上,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大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力度,重点关注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犯罪案件,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土地出让、规划审批、国有企业重组和改制、城镇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贪污贿赂案件,另外还将突出查办危害公正司法、破坏土地资源和环境及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等案件。